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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校园】南方科技大学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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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10-25 14:14:0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南方科技大学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办法
    为鼓励并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,现拟定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方案如下:
    一、评选时间
    于每年3-5月进行。
    二、评选范围
    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。
    三、名额及奖励
    名额:按当学年春季学期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5%计算,四舍五入取整。
    奖励:
    (一)获得由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。
    (二)获得奖学金。(奖学金由各书院根据自身情况发放)
    (三)荣誉证书将在毕业典礼上颁发。
    (四)深圳市优秀毕业生和广东省优秀毕业生从我校优秀毕业生中推荐。
    (五)毕业典礼之“告别演说者(Valedictorian)”将从获奖者中选出。
    四、评选条件
    (一)爱党爱国爱校、遵纪守法。
    (二)在校期间成绩优异,表现突出。
    (三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、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。
    (四)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西部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、创业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    五、评选程序:
    (一)发布通知。由学生工作部发布当年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,组织开展当年评选工作。
    (二)择优推荐。各书院进行初审和考察,根据评选条件形成初选名单,并在本系和本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    (三)学校评审。召开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会议,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答辩后进行现场投票,投票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。
    (四)表彰奖励。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无异议后,报校领导审批,并发文表彰,发放奖金。
    六、附注:
    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,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,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、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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