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科技大学-南科大家园
标题:
【校园】南方科技大学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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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雨山-11
时间:
2016-10-25 14:14
标题:
【校园】南方科技大学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
南方科技大学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办法
为鼓励并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,现拟定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方案如下:
一、评选时间
于每年3-5月进行。
二、评选范围
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。
三、名额及奖励
名额:按当学年春季学期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5%计算,四舍五入取整。
奖励:
(一)获得由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。
(二)获得奖学金。(奖学金由各书院根据自身情况发放)
(三)荣誉证书将在毕业典礼上颁发。
(四)深圳市优秀毕业生和广东省优秀毕业生从我校优秀毕业生中推荐。
(五)毕业典礼之“告别演说者(Valedictorian)”将从获奖者中选出。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爱党爱国爱校、遵纪守法。
(二)在校期间成绩优异,表现突出。
(三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、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。
(四)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西部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、创业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五、评选程序:
(一)发布通知。由学生工作部发布当年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,组织开展当年评选工作。
(二)择优推荐。各书院进行初审和考察,根据评选条件形成初选名单,并在本系和本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三)学校评审。召开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会议,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答辩后进行现场投票,投票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。
(四)表彰奖励。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无异议后,报校领导审批,并发文表彰,发放奖金。
六、附注:
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,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,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、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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